福建师大资产经营公司职工大会制度
发布时间:2014-04-14   浏览次数:28

 

福建师大资产经营公司

(经济开发总公司、新技术开发总公司、华艺公司)

职工大会制度

职工大会是公司的重要会议,是贯彻上级精神,开展学习教育,总结部署工作的集体活动;是发扬民主、集思广益、通报情况、协调工作的重要形式,也是实现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。职工大会的组织状况反映一个单位和每个员工的集体意识,组织观念和精神风貌。组织开好职工大会,是各级管理干部的职责,积极参加职工大会是每个职工的权力和义务,也是应具有的组织纪律和职业道德。为了严肃职工大会,特制定如下制度:

1、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并主持。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,可委托其他领导主持。

2、会议出席人员有:公司全体员工。

3、会议主要内容:

(1) 传达上级重要文件、指示及部署本公司中心工作等。

(2) 总结、分析、研究当前工作情况及发生的问题,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。

(3)通报公司干部调整;依照干部管理权限,宣布任免中层以下干部。

(4)宣布公司其它重大问题。

4、会议原则上半年召开1次,必要时公司总经理可临时召开会议;议题经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交。

5、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,会议的记录工作由公司党委秘书负责。

6、会议出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。开会时,不接听电话,不接待来访,不得吸烟,不得大声喧哗交谈。

7、此制度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解释,于20106月起实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