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及组成人员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7-12   浏览次数:37


各部门、党支部:

为了加强对公司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,根据校党委有关要求,经公司党委研究,决定成立中共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委员会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领导小组,对公司的学习教育活动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。

一、领导小组组成

组长:杨金辉党委书记

副组长:赵钦总经理

成员:罗梅人力资源部主任

方敏党委办公室副主任

王小龙藤山大厦管理部主任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组成人员如下:

主 任:方敏

成 员:方敏(联络员) 刘春文阮晶凝

二、主要职责

(一)领导小组主要职责:

1.学习贯彻落实校党委有关指示精神,研究确定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重要事项。

 2.加强对公司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指导,结合各环节的特点,统筹推进公司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开展。

 3.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掌握学习教育进展情况,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;总结推广好经验、好做法,推进长效机制建设;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,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。

 4.做好校党委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校党委第四督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,积极配合,形成合力。

(二)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:

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,主要职责是:

 1.随时掌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进展情况、主要经验、正反典型,研究分析学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,进行综合、协调和指导,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。

 3.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,对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各个环节工作作出具体安排,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。

 4.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,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。

 5. 组织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、报道工作;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,推进长效机制建设。

 6.做好与校党委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第四督导组的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,及时汇报有关情况。

 7.收集汇总干部群众、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,转相关部门处理。

8.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


中共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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